投資者關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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南京鋼鐵股份有限公司(以下簡稱“公司”、“南鋼股份”)于 2018 年 1 月 22 日召開第七屆董事會第二次會議,審議通過了《關于使用閑置自有資金進行 理財的議案》,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額度不超過人民幣 20 億元(含本數,包括全 資及控股子公司在內)的閑置自有資金進行理財,在上述最高額度內,資金可循 環滾動使用。董事會授權公司經理層在額度范圍內具體負責辦理實施。詳見 2018 年 1 月 23 日刊登于《中國證券報》、《上海證券報》、《證券時報》及上海證 券交易所網站(www.sse.com.cn)的《南京鋼鐵股份有限公司關于使用閑置自 有資金進行理財的公告》(臨 2018-005)。